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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了事故,如何让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药费?

2021-07-01 15:39 来源:车查查 编辑:叶砚 评论(0) 分享 手机版

发生交通事故后,除了自己垫钱外,可不可以先让保险公司垫付医药费呢?具体又该如何申请呢?今天查查君就和大家说说关于“如何垫付医药费”的那些事!

一、交强险最高可垫付18000元

如果肇事方已投保了交强险,并且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责任,这时可以向办案民警要求开具《交通事故抢救支付(垫付)通知书》并通知肇事方的保险公司,要求先在肇事方的交强险范围内先行垫付医疗费用。

其中,交强险有责任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,交强险中并不区别责任大小,只要有责任,保险公司最高都可垫付18000元。

相关法规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九十条: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,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,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。


二、商业险不垫付,紧急时可向法院申请“先予执行”

和交强险不同,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中并没有规定保险公司有垫付医疗费用的条款,因此,保险公司一般只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,并不会在商业险范围内垫付医疗费用。


如果发生事故后医疗费远远超过18000元,伤者和肇事方均无力承担巨额医疗费,应该怎么办呢?


这时,可以将肇事方和肇事方的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院,要求法院“先予执行”保险理赔款。很多人可能会觉得通过法院太慢了,其实“先予执行”是很快的,一般在提出申请后几天内保险公司理赔款就会执行到位。


相关法规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零六条: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,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可以裁定先予执行:

(一)追索赡养费、扶养费、抚育费、抚恤金、医疗费用的;

(二)追索劳动报酬的;

(三)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。


不过,也并不是所有地方都需要自己上法院申请“先予执行”商业险理赔款,这样不仅效率慢,而且还占用司法资源。例如,广东某地的法院就曾向当地保险公司协会发司法建议书,建议“在事故责任明确、保险责任无争议、医院书面材料证明的情况下,保险公司需在其商业三者险范围内对医药费部分给予先行理赔。”

三、总结

总结一下,保险公司一般在交强险范围内最高会垫付18000元,这个是法定义务。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没有明文规定必须要垫付,一般保险公司不垫付,但在紧急情况下,可以向保险公司沟通或法院申请对医药费部分给予先行理赔。


参考文献:

[1]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九十条

[2]唐金法 查玉辉 规范先行赔付机制妥处交通事故保险纠纷  人民法院报[N],2016.

[3]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零六条.


今日话题:如果发生事故,你会先垫付医药费吗?你觉得怎么做合理?欢迎大家留言讨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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